校内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、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(2024—2035年)》及三年行动计划部署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扣学校十五五”发展规划,聚力建设高水平研究应用型高校,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,增强服务和支撑辽宁教育现代化与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,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智力支持,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》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及学校教育规划课题管理有关要求,决定同时组织2026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“十五五”规划课题与校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联合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类别
(一)省级课题类别
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“十五五”规划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两类。
重点课题:体现鲜明时代特征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,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,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、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,具有现实性、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,着力推出体现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。
一般课题: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突出内涵发展、特色发展主题,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改革发展实际,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、重点、难点与关键性问题,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。
课题研究领域参照《辽宁省教育科学 “十五五” 规划 2026 年度课题选题指南》(以下简称省规划课题《选题指南》)(附件1),申报者可根据指南方向申报或结合实践自拟题目。
(二)校级课题类别
校级课题设重点研究方向与通用研究方向,具体如下:
重点研究方向: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项;省级教育科学基地课题研究专项(人工智能赋能地方高校高质量人才培养在“教、学、评、治”方面的研究与探索;辽宁省低空经济产业链、创新链、人才链、教育链“四链”深度融合研究);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“双优”工程研究专项。
通用研究方向:与省规划课题《选题指南》一致,申报者可根据指南方向申报或结合实践自拟题目。
二、省级、校级课题衔接认定规则
(一)省级推荐即校级立项:本年度经校内评审并推荐上报省级的课题,自动认定为校级立项课题。
(二)省级立项即校级重点:若课题获批省级立项,同步确定为校级重点课题,学校予以一定程度经费支持。
校级课题管理与经费拨付按照学校相关科研管理办法执行。
三、申报人员
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,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、专项课题、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不得兼报。
申报者应具备较好研究基础,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,能够担负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责任;须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。不具备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的,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。
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
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。
四、申报额度
2026年度省级课题实行限额申报,全校推荐总数不超过30项。
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,35岁以下青年申报者占申报总数比例不得少于35%,各单位须确保达标。
五、申报办法
本次申报采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体申报方式,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均须在2026 年 5 月 28 日 12:00 前提交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一)纸质材料
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・评审书(2026版)》(附件2)2份
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・评审书(2026版)》(附件3)2份
《专家推荐函》(附件4)(无副高职称申报者需提供)
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6 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5)1份
材料要求:实名及匿名申请评审书均用A3纸双面打印、中缝装订;将2份匿名申请书夹在实名申请书中;所有材料按立项申报汇总表顺序依次排列。
报送地点:行政楼327
(二)电子版材料
提交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。发送至邮箱:sau_fzghc@163.com,邮件名称标注:2026年度省教育科学 “十五五”规划课题-单位-姓名
(三)咨询联系方式
联系人:许莹南、周嘉
联系电话:024-89728729
六、申报要求
各单位要加强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、指导,切实履行初审责任;严格加强课题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。
不得推荐非教育研究类课题;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项目并已结题者,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重复申报。
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含各专项课题)、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,不得再次申报。
严格落实青年科研人员申报比例要求,规范申报流程,确保申报材料真实、完整、规范。
附件:
1.辽宁省教育科学“十五五”规划2026年度课题选题指南
2.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·评审书(2026版)
3.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·评审书(2026版)
4.推荐函(样本)
5.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
高等教育研究所
2026 年 5 月 14 日